(相关资料图)
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31日印发《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。
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,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,市政府办公厅编制了《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《目录》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规定,认真落实责任,把握时间要求,严格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,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,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。
二、在后续工作中,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《目录》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,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、充分阐明理据,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。
三、市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。
来源:首都之窗、北京晚报
编辑:赵静
责编:刘非非
标签:
焦点快报!北京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!涉调整社保标准等→
新资讯:120Hz的ProMotion据说在两年内将扩展到非Pro版iPhone上
天天视点!电商平台标价百万元售卖卫星 商业航天消费市场窗口正在打开
天天速读:惊险!海口一市民欲向骗子汇款5000元被民警及时阻止
乡村儿童阅读论坛在北京举办|天天新消息
新增纯碱空单——交易总结(“启动点”策略的开平仓)2023.4.3 全球即时看
海南省三亚市中院开展二审网上立案试点工作
华菱线缆最新公告:拟设立陕西分公司 推动相关战略合作项目落地 环球实时
【天天报资讯】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存贷比(最新)
环翠楼街道“信用+志愿服务”激发大能量 今日观点X 关闭
X 关闭